2022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

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由太原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發〔2022〕48號)安排,結合國家及省、市現行有關規定,現就我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評審范圍

      (一)人員范圍

         我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領域從業的在職(聘)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委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受 申報評審材料之日為界);

         3.公職人員受到政務處分且在處分影響期間的;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二)專業范圍

        建筑工程: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與交通工程、建筑電氣工程、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巖土工程與測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經濟、城市燃氣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鹽工程、非金屬礦及制品、無機非金屬新材料;

        生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生物、環境化學、環境物理、生態環境監測;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資源、水土保持、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為我市經濟建設服務。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標準條件

        1.熟悉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三、評審條件

      (一)學歷、資歷及任職年限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4.對在基層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且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學歷可放寬至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

        事業單位申報人須在崗聘用且兌現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資,事業單位以工資表聘任時間為準,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以聘任文件或證書時間為準,非公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以取得相關資格時間為準。

         專業技術人才調整工作崗位后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

        申報人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相近專業是指理科、工科專業。專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相近專業是指理科、工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所學專業為設計學類(專業為: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與科技、包裝設計)并從事建筑和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建筑學和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所學專業為林學類(專業為:林學、園林、森林保護、經濟林)并從事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

     (二)能力與業績條件

       ; 任現職期間或規定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內,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正規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一篇以上,須是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字數不少于2000字,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所提交論文,須提供在互聯網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中國知網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驗證頁,下載打印并加蓋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參與完成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一項以上,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參與完成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等項目兩項以上,并通過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評定驗收。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研究課題或技術項目,獲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賽事獎一項或大型企業科技獎一項。

         5.獲得本專業領域一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專利須在有效期內),并已轉化實施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工程項目方案、行業標準、產品研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科研項目研究報告等其它替代材料兩項以上(技術推廣總結需取得經濟效益300萬元以上,并出具技術合同書和財務報表)。

      “主要負責人”指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總監、主編、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技術骨干”指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代表、技術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專業監理工程師、副主編、主要編制人、省(部)級項目課題第2-8名,市(廳)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第2-6名。“主要發明人”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發明人。

        符合2、3、4、5、6中任意一項,需附一篇2000字以上的專業技術報告(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有技術闡述和提煉,數據要準確、文字要通順、結論要正確)。

     (三)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申報人均須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和公需課程要求。每年學習時間不少于90學時(其中:包括能力建設、職業道德、心理健康調試、知識產權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關內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需提交近兩年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且任期內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須符合相應的規定要求,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當年任職年限不做計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計計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報要求:

         在生產一線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評審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執行。

          2.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要求:

      ;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照《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 [2020]25號)執行。

          3.從機關流轉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要求: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評審可比照同等學歷、資歷、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 四、申報程序

         1.堅持個人自主申報、單位民主評議、逐級申報審核原則。嚴格執行 “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標準條件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方可推薦。

         2.申報材料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逐級審核上報。申報人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并簽字確認。

         3.申報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申報參評或評審通過資格,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有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評審辦法

 ;       評審采取專業答辯和能力業績評判相結合,實行百分量化制,其中,專業答辯實行命題匿名制、現場公開答辯的辦法,滿分60分;能力與業績評價滿分40分。實行末位淘汰,綜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報送及評審安排

         根據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材料報送采取電話預約形式。各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間做好材料報送工作詳見附件),并安排專人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申報材料采用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相結合報送的方式進行。報送材料時須交驗相應原件,審核后退回。

        參加上年度評審答辯未通過者,申報參評時須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體現專業技術工作能力與業績的材料。上年度綜合評議未通過者,若無較明顯的專業工作新業績,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報。

材料報送時間:2022年 10 月 28 日—11月10日

(8:30-11:30  14:00-17:00公休日除外)

報送地點: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杏花嶺區金剛堰路1號市住建局3樓305室)

聯系電話:0351-5625650

網    址://zjj.taiyuan.gov.cn/

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