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太原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

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2022年度太原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由太原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實施。根據《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20]25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2022]48號)要求,結合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現就我市職稱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審范圍

        在我市民營企業從事建筑、建材、交通、機電、冶金、化工、輕工、自然資源、水利、園林、礦山、電力等行業在崗(聘)的工程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申報人所在企業須成立一年以上,且申報人須2021年12月底前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各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截止開始申報之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4.違法或失信人員;

5.受到黨紀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為我市經濟建設服務。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標準條件

  &nbsp;   1.掌握并能夠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nbsp;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三、評審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nbsp;       申報工程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對長期在基層一線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技能工作滿10年且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關于學歷認可,均以申報時本人持有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或學位證書為準。大專以上學歷認定一律以學信網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查信息為準。專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

         相近專業是指理科、工科專業或相交叉學科,否則不能作為相應任職資格評審的有效學歷。

所學專業為設計學類(專業為: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包裝設計)并從事包裝、印刷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包裝工程和印刷工程專業工程師;所學專業為設計學類(專業為:藝術設計學、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包裝設計、珠寶首飾設計與工藝)并從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工程師。

       所學專業為藝術學類(專業為: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與科技、包裝設計)并從事建筑和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建筑學和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所學專業為農學類(專業為:林學、園林、森林保護、經濟林)并從事風景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可申報風景園林專業工程師。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未按規定考核初次認定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可根據相應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報參評。

      專業技術人才調整工作崗位后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

&nbsp;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晉人社廳函[2019]1006號)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相關助理工程師職稱,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參評。

   ; &nbsp; 在生產一線從事本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評審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執行。

(二)繼續教育要求

    &nbsp;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的重要條件。

(三)考核要求

       聘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同時,申報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當年任職年限不作計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計計算。

能力與業績要求

      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任現職期間在省級以上正規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以獨立或排名第一的資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論文一篇,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凡申報時提供的學術刊物和學術著作,須附在知網、萬方、維普數據庫網站檢索、驗證的下載網頁,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縣級以上或中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一項以上,經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項目兩項以上,并通過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研究課題或技術項目,獲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賽事獎一項或大型企業科技獎項(獎項需在定額內)。

     5.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與本人現從事專業相關的發明或實用型專利一項以上。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行業標準、規范、產品研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施工工法、科研項目研究報告一項以上,并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定

     7.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在所處省級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

     8、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企業工程項目方案、工程項目設計、工程造價報告等三項以上,并經有關單位鑒定認可。

符合2、3、4、5、6、7、8中任意一項,需附2000字以上的文字說明材料(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有相關技術闡述)。

     四、評審辦法

     評審采取專業答辯和業績、能力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百分量化。專業答辯滿分60分,業績能力評價滿分40分。綜合評價淘汰率不低于20%。

     五、報送材料要求

     申報時須經所在企業同意,報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屬地人社局復核、推薦至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人事檔案由省、市層級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的,由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人力資源市場審核后推薦,直接報送至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具體申報材料如下:

    &nbsp;1.《太原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材料匯總一覽表》,A3紙打印,并提供電子版;

     ;2.單獨膠裝《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一式3份,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原件(縣區主管部門查驗后退回)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nbsp;4.申報人繳納2021年度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5.發表論文的刊物原件和復印件及學術刊物網上檢索頁,發表論文復印件須同時復印期刊封面、目錄、正文、封底(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6.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研制報告、工程項目方案、施工工法、行業標準、科研項目研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等體現工作能力、業績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附中標通知書、立項報告、合同、備案、批復、驗收等相關文件材料及證明本人在提交的工作業績中擔任的角色、從事的具體工作等有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7.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驗證有效期選擇6個月并加蓋單位公章);

     9.初級職稱等證書原件、評審通過文件及證書、通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nbsp;  10.答辯論文3份,標題統一為小二號黑體,內容為三號仿宋,行間距為固定值28磅,頁邊距上下左右均為2.5厘米,頁碼底端居中,A4紙雙面打印;

    11.個人榮譽、獲獎情況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部分表格可通過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表格下載”一欄進行下載。

     報送材料時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回。申報材料按照上述順序整理成檔。

     七、要求事項

        申報企業要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推薦工作,實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條件、評議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出具鑒定意見。申報人必須如實填報申報評審材料,并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及所在企業要在申報表中相應位置,對申報人填報的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本著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審查申報人的資格條件和有關材料,做到真實可信,客觀公正。對在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和論文等方面弄虛作假的申報人,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企業未嚴格履行審核職責的,對相關企業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報送時間:2022年10月28日—11月18日

     報送地址:桃園西二巷73號太原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科技創新科

    聯 系 人:田凱

   聯系電話:0351-4225186

   郵 &nbsp;  箱:tyszxkjc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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