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山西省能源廳對職稱論文的發表要求

一、初級中級工程師

 (1)學術、技術水平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實用技術材料總計兩項及以上。實用技術材料是指:作為主持、技術骨干完成的工程項目方案、行業標準、產品研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施工工法、專利、科研項目研究報告等。(同時須提交一篇答辯論文,其內容需在a中選取一項,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b.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學術、技術專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 3 萬字。(同時須提交一篇答辯材料,其內容需在a中選取一項,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

學術論文須是在公開發行的本專業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著須是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工程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

(2)業績成果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一項及以上,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b.作為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工程成套設備研制、技術推廣應用、基建、技改、新產品開發等項目一項及以上,通過評定驗收,已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申報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時須需提交一篇關于從事本專業的專業技術總結報告。


二、高級工程師

學術技術條件

任工程師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學術論文、著作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技術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專業學會及專業分會、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單位主辦的主學報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期刊上發表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或被SCI、EI、ISTP收錄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

2.除1規定以外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實用技術材料總計三項以上。實用技術材料是指:作為主持(排名第一,下同)或主要技術骨干(排名第二、三、四名)完成的工程項目方案,專利成果、省級以上標準、規程、行業工法的理論研究,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產品研制報告,實施項目的技術總結等。

3.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學術、技術專著,且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同時須提交一篇答辯材料,其內容需在2中選取一項,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

學術論文和實用技術材料均可作為答辯材料。使用實用技術材料答辯的,其內容需為正式論文格式,要求數據齊全、準確、文字通順,結論正確,字數為2000字以上。學術論文須是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本專業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著作須是在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工程師及以上工程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或教材。學術論文須發表在能源專業期刊參考目錄內的期刊上。尚未列入專業期刊參考目錄的,以期刊代碼礦業工程(TD)、能源與動力工程類(TK)、電工技術類(TM)和自動化技術類(TP)學術期刊上作為認定依據。提交的論文須附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頁,著作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同時加蓋本單位組織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


推薦發表刊物,以下均為山西省內刊物,山西省能源廳認可


55 山西化工 14-1109/TQ 山西化工信息中心;山西化工學會
142 山西冶金 14-1167/TF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175 機械管理開發 14-1134/TH "山西省經貿決策咨詢中心
山西經濟和信息化出版傳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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